企业是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1日销售含税价货物100900元(不含税款是10000元,税是900元),对方在5月份已经付款了并且我方已经确认了收入和税,没有给对方开具发票。 可是过了好几个月,8月份对方才说要发票,请问开具的这张发票账务如何处理呢?

wo
于2020-09-03 12:54 发布 88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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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嗯嗯,发票给对方了嘛,可以要回来的嘛
2019-07-11 10:20:05
按红票金额冲减你原来的收入凭证。再按重开的重新确认收入
2017-06-09 13:09:12
你好,3月份的账,红冲的和重新开对冲了,其他按平时账务处理
2020-03-12 11:51:43
你好 不是一般纳税人 也可以给开发票的
2019-09-23 14:10:40
您好,计入其他应收款 让报销人员提供对应消费的发票入账
2019-06-28 1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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