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上市股份公司,A公司有一块地,B个人想购买这块地,于是购买了A公司的股份成了A公司股东之一,A公司原有股东和现有股东B成立了一个房产开发公司子公司,将A上市公司土地转让给现子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请问老师,个人B购买股份的金额能计入土地成本吗?有什么依据?多少号文件?谢谢老师!
摇铃子
于2020-05-13 11:02 发布 136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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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你这股份不是土地成本。
土地成本是指为购得土地支付的对价。
你这里股份并不属于。
依据和文件没有专门针对你这种情况的。
你可以根据各自的核算内容 判定。
2020-05-13 11:41:36

股权收购更节税。转让增值部分缴纳的税比较多。
2019-05-22 18:20:02

你好,属于的哦,算是子公司,用来投资子公司了
2019-10-14 15:04:04

同学你好。
这里取决于取得土地的用途;用于建造商品房并对外出售的,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取得土地自用等(非前述)的,计入无形资产。
希望老师的回答对同学的理解有所帮助,有问题随时沟通!
2021-05-05 23:54:27

您好!你们老板是从银行借款还是从其他地产公司借款的
2020-03-04 1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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