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工地请的零时工支付了工资,并且收到在税局代开的劳务费发票,可以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度,直接计入开发成本-间接开发成本-工资科目吗
无辜的背包
于2020-05-11 15:42 发布 689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0-05-11 15:48
你好!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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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的
2020-05-11 15:48:56

若水电工与公司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其工资通过 “应付职工薪酬” 核算,计提时借方按服务部门计入对应科目(如管理部门计入 “管理费用” ),贷方记 “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借 “应付职工薪酬”,贷 “银行存款” 。若为临时劳务用工,不属职工范畴,劳务费核算可不通过 “应付职工薪酬” 。
2025-04-28 08:55:42

你好!可以的。可以这样做。
2017-08-04 11:06:40

你好,一般是按劳务费处理,不记住你们的工资薪金
2020-06-29 15:35:14

您好,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1-04-12 10: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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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的背包 追问
2020-05-1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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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