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关于第三季度申报,请教一下,是否合理合规? 问
您好,您说,很高兴为您服务 答
请问: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问
所得税免税收入 接受捐赠的收入; 除财政拨款外的政府补助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除外); 省级以上规定收取的会费; 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答
老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工资的工人,是不是要给 问
民工没有要求必须要买社保,,跨省的项目需要在项目地申报个税 答
老师您好,我们设备进行干次改造,改造后开的发票是 问
同学,你好 先把设备转到在建工程,改造完成后,转到固定资产 答
老师您好,我们当时生产做实验的产品当时做账的时 问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 贷原材料, 借库存商品贷研发支出资本化。 答

咨询下 生活服务行业加计扣除进项税优惠政策 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是按去年的工程量比例还是今年的工程量比例
答: 20年抵扣的 19年的服务收入/19年全部收入
“收购废钢,废铁(无进项票,属于再生资源回收)销量出去是开13%专票,每个月大概2千万左右” 请问老师,这个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现将有关政策统一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所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数量,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销售额里有自产的和购买成品的,是不是要分别核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分别核算并能准确划分
答: 是的,要分开核算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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