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企业私车公用可以写个租赁协议,约定好给个人 问
你好,不可以的,没发票不可以报销费用得 答
电商会计和普通贸易行业做账方面有什么不同? 问
您好,做账是一样的,这个没有区别 答
老师 付给客户的佣金返利计入什么科目? 问
那个要开负数发票,冲销售收入 答
请问冷饮企业送给客户自己生产的冷饮产品,怎么做 问
你好,这个借销售费用,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然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这个冷饮卡是白送给人家吗 答
不明白BD选项怎么算,题目中也没有说明权重呀 问
B 选项(错误):组合标准差公式含相关系数,本题相关系数0.2大于 -1,无法通过权重让风险完全抵消,标准差不可能为 0 。D 选项(正确):组合标准差≤各资产标准差最大值(乙的15% ),因全投乙时标准差为15%,故组合标准差不超过15% 。 答

一般企业出售房产,其中土地增值税,能享受扣除的项目 利息费用是指的贷款的利息吗
答: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课上讲,利息费用,清楚的,5%扣除,不清楚的10%,可是章节练习,是清楚的可以扣除,没有证明清楚的不可以扣除
答: 你好 你可以看下政策 具体了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三、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 八、关于扣除项目金额中的利息支出如何计算问题(一)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二)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统借统产生的利息费用是否可以做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答: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5]6号)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给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并且收取的利息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可以凭借入方出具的金融机构借款的证明和集团内部分配使用决定,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分摊利息费用,据实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子公司支付的统借统还利息,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可以凭借入方出具的金融机构借款的证明和集团内部分配使用决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据实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