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11题不应该选B嘛预收款方式确认收入,是收到预 问
你好 稍等看下题目 答
公司一般户向基本户转账,备注用途写什么呢, 问
你好,具体是什么性质的资金,需要这样转账呢? 答
想咨询老师一下,面试人员说高新财务工作都有什么? 问
你好; 高企的话; 主要是做账要核对研发费用的明细; 以及做研发费用立项; 和报统计年报这些; 答
小规模是小微企业?一般纳税人人是一般的企业吗 问
你好!小微企业是资产总额5000万以内,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人数300人以内。 答
张老师,你好,现在发现资料负债表里应交税费是负数, 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89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90 答
员工在单位全额垫付了自己的社保,可以税前扣除嘛。个人担负单位的部分走其他应收款嘛
答: 你好,就是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个人部分,单位部分最终都是员工负担的 意思?
老师,这个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如何处理?想要税前扣除,确认资产损失,需要哪些扣除凭证?
答: 你好 可以做坏账处理,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三、申报表填写 如图所示,纳税人须认真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的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2行、第3行和第4行。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企业与企业直接的拆借资金,签有借款合同并约定相应利息,该笔业务能否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是不是只有向金融机构借款才能使用,企业向其他非金融企业或者个人借款是不是只能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果向非金融机构或者个人借款,这部分利息如何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对方去税局代开利息发票么?如果开利息发票的话,综合税率是多少?谢谢老师!
答: 企业向其他非金融企业或者个人借款是不是只能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向非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的利息在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情况下可以扣除的,要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营业税5%,附加税是营业税的12%,印花税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还会有其他的地方税种,如水利基金等
梦怡 追问
2020-03-17 12:30
英老师 解答
2020-03-17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