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开具了两张税款一样的发票,一张正数,一张负 问
您好,是当月开的一正一负吗? 答
老师,股东打投资款是没有备注投资款,现在款被用了, 问
您好,认定的,这个本来就是用于公司经营的 答
老师发票已经抵扣了现在税务局又不让抵扣了,进项 问
你好,什么原因不允许抵扣什么业务的? 如果是福利费招待费的 借成本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40.21 答
物业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停车费新增值税法下 问
现在是按3%s税率申报的哈 答
请问实际生活中做增值税是这样的吗?如图片 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定是按月的,没有按季度 这个认证发票需要注意一下,统计确认最早在次月1号做,最晚是报增值税之前 答

老师您好,想问下公司组织为生病员工捐款,若款项均是员工捐款所得。收到捐款时,借:现金,贷:其他应收款。支付捐款时,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该项分录对吗?该捐款必须通过慈善机构吗?如果企业也捐不经过慈善机构能全额税前扣除吗?谢谢
答: 你好,捐款应该收钱时计其他应付款,不涉及损益类,不存在税前扣除的问题
老师,这个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如何处理?想要税前扣除,确认资产损失,需要哪些扣除凭证?
答: 你好 可以做坏账处理,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三、申报表填写 如图所示,纳税人须认真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的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2行、第3行和第4行。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有2笔往来款,我司和宏盛公司一来一往,分录怎么做的|? 可以借:其他应付款-宏盛 贷:银行存款 加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宏盛?
答: 这笔往来是什么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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