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请问我们2018年12月收到对方预付款,而2019年3月货已经按照合同发出,到现在对方尾款未付,而对方索要付过来的预付款发票,我们属于偷税漏税吗?
贪玩的小懒虫
于2019-11-07 20:21 发布 689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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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好,不属于偷税漏税,但尽快给别人开吧,别人需要抵扣的
2019-11-07 20:50:46

您好,是的,您应该是需要开发票给他的
2019-11-07 20:34:08

这个的话 是存在偷税的可能性的
承诺的待遇没有实现 有聊天证据的话 可以解除合同 并且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哦
2020-06-09 21:31:31

你好,有这个可能性的
2020-01-12 11:17:19

当时没有说要发票吗
你可以去举报他们的,
2019-11-12 16: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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