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8年12月份收到对方设备预付款,按合同2019年3月份发的货,到现在对方尾款未付发票未开,而且索要预付款的发票,我们现在属于偷税漏税吗?
Pluto
于2019-11-07 20:42 发布 1134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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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您应该是需要开发票给他的
2019-11-07 20:34:08

您好,您好,不属于偷税漏税,但尽快给别人开吧,别人需要抵扣的
2019-11-07 20:50:46

这个的话 是存在偷税的可能性的
承诺的待遇没有实现 有聊天证据的话 可以解除合同 并且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哦
2020-06-09 21:31:31

你好,有这个可能性的
2020-01-12 11:17:19

当时没有说要发票吗
你可以去举报他们的,
2019-11-12 16: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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