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18年销售收入24.9亿元,主营业务成本23.3亿元,现在税务稽查说我们1.69亿元没有确认收入,要求补交增值税1.69*1.1*16%=0.2974亿元;补交企业所得税1.69*1.1*25%=0.4648亿元。我认为不应该补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我们已经确认收入了,如果说我们的利润低,可以让税务确定利润率计算补交,不应该全额补交,还是还有其他问题?
许泰忠
于2019-10-06 03:18 发布 942次浏览
- 送心意
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1.1是什么意思?
具体的到底有没有确认收入?你说确认了,税局稽查的没有确认。业务说明白点
2019-10-06 05:02:53

借:应付账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18-08-27 15:39:48

不影响今年利润的,需要缴纳的
2017-08-08 16:48:38

你好 借 应付账款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19-09-24 15:57:52

同学你好!即使增加成本 你也要取得2018年对应的发票呀 这个一般无法取得的
或者报人员工资 但这个要在个税系统申报的 现在只能补申报
但是 不是真实的工资的话 你把别人申报了 别人可以申诉呀。。。 除非先说好的
2021-02-28 1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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