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销售退货,我方是销售方,我发起的时候看到购买 问
您好,这个可能是对方认证了,如果没有认证,可以直接红冲的 答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杂志社,上个月请了一些专家组, 问
你好,我们做成本核算的需要 答
老师问下个体工商户工资每月减除5000元能不能放 问
那个不做账体现的,只是申报税的时候没发工资可以扣除 答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下,我这边个人独资企业,现在是报 问
对的是的,调增之后利润是复数是什么意思?亏损的亏损的你们还交所得税 答
老师,商贸企业出口退税用的进项票可以提前勾选备 问
商贸企业用于出口退税的进项发票可以提前勾选备用,并非必须在退税当月才进行勾选。 根据现行规定,进项发票的“出口退税类勾选”没有强制性的所属期限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节奏灵活安排。关键在于:必须在正式申报出口退税之前完成勾选和用途确认。 答

想问下个人出租商品房 年租金96000元 要缴纳多少钱的税
答: 财税2019年1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房产税:按租金收入4%缴纳,96000*4%=3840元
请问,个人出租商品房,每个月租金十万,都有哪些税,各是多少钱
答: 你好,一、增值税缴纳 纳税规定: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1.5%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二)、第八条(一)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 二、教育费附加 纳税规定: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3%缴纳教育费附加. 税收优惠: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 纳税规定: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印花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优惠有哪些? 五、房产税 纳税规定: 住房出租适用从租计征房产税,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适用税率为12%.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六、个人所得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我公司外地房产属于个人住宅不是商品房,对外出租需要缴纳房产税等吗?必须在当地缴纳是吗?
答: 你好 在当地预交税款 交房产税 按租金*12%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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