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财务需要与外汇管理局对接什么事项?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对方公司破产了,之前发票进项抵扣了,对方公司 问
您好,即使已经填写了主表第14栏,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附表二的相关栏次 答
老师,我们公司是监理公司,会有挂靠业务,需要挂靠人 问
你好,是的属于虚开发票,实际并不是你们的业务 答
老师,办理退税人员信息新增是可以填法人吗,可以的 问
你好,尽量是会计,法人它不是会计呀啊 答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已开了其他发票21万,今天 问
只是其他的21万交税,肉不需要交 答

某企业2016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分支机构在A国已缴纳了该国的企业所得税。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 你好 A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0万*30%=18万,抵免限额=60万*25%=15万 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00万%2B60万)*25%—15万=50万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十三条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你好,请问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哪个文件
答: 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一)各分支机构预缴的比例分配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 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7-12月份按上年)各省市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分支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 50%http://www.360kuai.com/pc/9aabee2edec2bc3f8?cota=4&kuai_so=1&tj_url=so_rec&sign=360_57c3bbd1&refer_scene=so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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