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设立分支机构的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 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这句话怎么理解 劳动合同是和分公司签还是和总公司签
金雪艳
于2019-04-03 10:19 发布 212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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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授权他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019-04-03 10:22:34

是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果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能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它们受到用人单位的委托,那么它们可以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分支机构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且其权利义务由用人单位承担。
2024-02-27 10:23:58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3-03-14 14:13:29

你好!这个是错的啊。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022-04-08 11:19:06

这个未取得营业执照,说的是分支机构。总机构有营业执照,受总机构委托,是可以签订的。
2019-08-15 14: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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