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请教您个问题。因为本月工伤保险费率调低,已交工伤保险费有可抵金额。社保中心应退回849元,本月应交工伤保险334.02(可在退回额中抵),可抵余额514.98元(849-334.02),社保中心将可抵余额514.98直接冲减了五险的总金额(应交五险总额23777.03,实交23281.51), 账务上我该怎样处理呢?
青春侠
于2019-03-12 10:42 发布 892次浏览
- 送心意
逸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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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可抵金额时直接做:其他应收款-工伤可抵金额
贷:管理费用-社保费,缴纳的时候把差额的部分冲了其他应收款-工伤可抵金额
2019-03-12 11:56:21

你好
借:其他应付款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8768.08
管理费用-工伤55.86
2019-06-05 10:26:12

还是先抵扣一部分,留一部分下个月继续抵扣比较好的。
2019-11-14 08:22:10

最好保持一致吧,不然容易被稽查到罚款的
2017-11-13 14:27:02

你好
是的,冲减管理费用-工伤保险
2019-07-06 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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