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申报个税时,发现上个月工资表中多扣了个税,当时计算个税时没有累计上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请问我这笔发工资的分录怎么做?多扣的个税要放在其他应付款中吗?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个税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这样可以吗?下个月补发时怎么做分录呢?

夜色微凉
于2019-03-04 15:39 发布 3475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3-04 15:41
你好,发放分录要按照工资表的做分录,不然没有依据了。这样扣的个税,少发的工资,这月退给员工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的,你就在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把多扣的,200是补给员工。
2022-02-16 12:51:42
你好 分录是正确的 个税也要体现在工资表上。
2022-05-18 17:22:14
同学你好
对的
这个需要做的
2022-04-25 13:47:56
你好同学,根据实际做账。是什么就做什么。不改变业务实质
2024-01-11 20:49:12
一、正常完整的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生产成本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应发工资总额)
计提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从应发工资中代扣的个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实发工资金额)
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 (代扣的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 —— 公积金(个人部分) (代扣的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对你目前情况的处理
你之前计提时用 “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先帮员工垫付个税,后续从工资扣回,但常规做法是从应付职工薪酬中直接代扣(即上述正常分录做法)。现在 2 月个税分录已做平,3 月初发放 2 月工资时才扣回个税,你可以这样调整处理:
冲回之前错误的计提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红字)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红字)
按正确的方式补做计提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时(体现扣回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实发工资)
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 —— 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25-03-31 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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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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