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笔经济业务,当时发生的时候是员工先垫支的钱,之后回来核销他的借支,我当时借方入的是成本(因为确实也是属于项目的成本),贷方入的是核销那个人的借支;当时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然后现在对方把钱退回我公账,要怎么做才能体现银行收了钱,成本要减少,应向个人收的钱要增加呢
凡凡
于2019-03-01 11:50 发布 612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你去看看你们附件里面 体现的是什么业务 正常不用这样来体现
2020-05-20 19:13:57

你好 垫付的时候 借方其他应收款 贷方银行或者现金 核销应该是拿发票来报 借方成本 银行 贷方其他应收款
2019-03-01 11:54:11

您好!可以这样做分录,但是因为是专票,所以进项税额要分离出来。
2018-08-19 15:36:02

应该用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处理
2017-10-12 21:46:33

您好,贷;营业外收入-理赔收入。
2017-03-28 1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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