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为人力资源公司,代收代发工资。属劳务派遣业务。差额纳税。收款时我方开具发票,对方给我方转入款(工资、社保及管理费)。对方提供工资表,我方给对方员工发工资,管理费属我方的收入。记账时是否根据发票额计主营业务收入,发的工资计主营成本。
哭泣的摩托
于2019-02-22 00:16 发布 88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的,记账时根据发票额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发的工资记入主营业务成本。
2019-02-22 00:19:55

你好,人力资源可以代发工资,可以差额征收
2019-05-18 14:04:56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
2017-05-27 14:55:11

你好,刚才我已经回复这个问题了吧。
2019-06-14 11:00:31

您好,一般情况下,管理费用开发票交税,代发工资部分开发票0税率处理账务即可。
2017-12-13 18:11:3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