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家是木业公司,从18年四月份开始建设的。然后12月份就是完工了,这两个月的钱吗,都是人家领导垫付的。然后这个发票19年一月份才开来。我想问一下我这个应该怎么做账。然后他们给咱们开的是这种发票,他们是包工包料的,他们发票开来,以后我是不是才能走在建工程,这些份跟12月份的帐,我就不能做了,然后咱家领导垫付的,我是不是得走其他应付款付钱的时候再给咱家领导。
同舟之情
于2019-01-26 11:28 发布 497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01-26 11:31
你好!
对的,
你的理解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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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的,
你的理解很对
2019-01-26 11:31:58

领导之前垫付时
借:在建工 程
贷:其他应付款
完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019-01-26 11:34:15

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完工后转固定资产。领导垫付计入其他应付款。
当时建设过程中,按预估入账,实际收到发票,如有差额就调整。
2019-01-26 11:36:59

借:其他应收款--XX5000 贷:银行5000
报销售1000借:管理费用等1000贷:银行1000
2017-09-27 10:28:55

需要的,发票和合同一起作为原始凭证。
2019-01-24 1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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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解答
2019-01-2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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