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公司2018年12月购买一台价值30万元的小汽车,使用年限5年,残值为零。会计上账务处理入固定资产,在2019年底账面价值为24万元,税法上可以一次性扣除,那么会计的计税基础是24万,税法上是30万,那么汇算清清缴是会有递延所得税差异,我可不可以理解2020年底,会计的账面价值为18万,税法的计税基础是0万呀,会有递延所得税差异的转回,这样理解对吗?

馨云(梁波)
于2019-01-22 19:18 发布 276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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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5年会计上和税法上就一致了,递延所得税差异也就冲平了
2019-01-22 20:09:01
2009年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5000-5000/10=4500 ,计税基础=5000-5000*2/10==4000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500-4000=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00*25%=125
借所得税费用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25
2022-06-25 10:19:37
你好,正在解答中,请稍后
2022-11-17 09:53:47
您好,解答如下
2021年会计折旧=1500/5=300,账面价值=1500-300=1200
2021年税法折旧=1500*5/15=500,计税基础=1500-500=1000
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差异金额=1200-1000=200万元
属于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是200*25%=50
2022-12-07 16:19:38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账面价值是3500
计税基础是5000-5000*2/5=3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发生额=500*25%=125
2022-05-04 09: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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