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个问题,就是我们公司在今年9月份之前还一直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从十月份开始就把工资分成两部分发了,因为大家对交个税意见很大。可是从明年一月一日起交由税务管了,这样操作是不会有被查的风险?

王翠翠
于2018-12-28 11:33 发布 853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2-28 11:34
那你两部分都是银行发放吗
相关问题讨论
那你两部分都是银行发放吗
2018-12-28 11:34:13
你好; 你法人不作为员工了那么就不用报社保和 个税的 2; 报你的即可; 是的
2022-07-01 09:50:33
对于这种情况,你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你的税务处理方式。例如,如果你的新公司从6月份开始给你交社保,但是6月份的工资没有发放,你可以按照所得税法第20条的规定,把你的工资当作7月份的收入,在7月份报税。但是,你需要把你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起报税,以保证你的税收结算正确无误。
2023-02-28 15:24:40
首先你需要确定被缴纳的社保的属性,是应缴还是预缴社保?如果是应缴,就要将单位部分709.8记为应付职工薪酬,而个人部分318.6则记为应交社保费用。如果是预缴,则将单位部分709.8记为预付职工薪酬,而个人部分318.6记为预收社保费用。
2023-03-20 11:37:55
可以,这个可以,需要做工资才可以,算员工这个对应社保才可以税前扣除
2020-11-20 12:51:5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王翠翠 追问
2018-12-28 11:41
王翠翠 追问
2018-12-28 11:41
佟老师 解答
2018-12-28 11:45
王翠翠 追问
2018-12-28 11:50
佟老师 解答
2018-12-28 12:01
王翠翠 追问
2018-12-28 16:37
佟老师 解答
2018-12-28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