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营改增之前交纳营业税收到用工单位打过来的劳务费,只对收的管理费中介费确认收入行吗?还是全额确认收入?发票开的收款数,只对管理费确认收入是错误还是正确?
微笑smile
于2018-11-28 09:25 发布 80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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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晨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8-11-28 09:27
你好!以开具发票金额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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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开具发票金额确认收入
2018-11-28 09:27:42

这个的成本,是需要提供具体的发票的、以及支出的证明材料的。就是差额征税
2017-10-31 10:17:22

您好!按差额确认收入,甲方支付的劳务报酬减去工人的工资社保后的余额来确认。
2017-06-11 20:00:37

税率按6%计征,没有差额征收
2016-04-25 10:40:13

您好,这个的话是属于管理费用的,这个是
2024-08-20 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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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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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8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