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6-05-30 18:28

您好,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登记的公司负担部分都社保。

雪荷 追问

2026-05-30 18:53

我就是记单位承担部分,今天财务经理说记个人承担部分,个人部分才能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把我搞郁闷了

东老师 解答

2026-05-30 18:53

肯定不对,个人部分记入到其他应收款或者其他应付款的

雪荷 追问

2026-05-30 19:22

老师,有没有相关文件依据,今天我们争论无果

东老师 解答

2026-05-30 19:23

一、准则口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应付职工薪酬包含:
 
-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 职工福利费

- 公司承担的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 公司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 带薪缺勤、辞退福利等

雪荷 追问

2026-05-30 19:43

谢谢老师

东老师 解答

2026-05-30 19:44

没事,帮忙给个五星好评,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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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1. 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填报依据:对应“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贷方累计发生额,需汇总该科目下所有二级明细的合计金额,包括工资薪金、单位承担的社保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注意不包含辞退福利。   实务提示:新准则虽未强制要求职工薪酬“先计提后发放”,特别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有些企业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这样处理取数就需要分别找到各成本费用下设的二级科目进行累加,所以还是建议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渡核算。一方面可直接从科目中取数,避免因分散核算导致填报遗漏或误差;另一方面也便于企业内部薪酬成本分析与管理,提升数据准确性。 2. 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 填报误区:并非员工实际到手的“税后工资”,需警惕将“实发工资”与“税后工资”混淆。 填报依据:对应“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二级科目的借方累计发生额,即企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税前工资总额”(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税之前的金额),与个税申报系统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基数直接相关。 不含支付的上年的工资
2025-10-13 11:27:16
你好,是可以这样设置明细科目的 
2021-12-27 10:48:12
你好按照工资的子目金额计算缴纳
2021-10-14 07:11:21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2-02-20 10:58:25
你好,有,比如工资、福利费等
2022-03-22 10: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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