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4-19 19:22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4-19 19:30

您好,进项税额转出就一句话:之前已经抵扣的税,现在因为各种原因“没资格”抵扣了,把它从进项里抠出来,加回到成本或费用里。
4个最常见的场景:
1. 东西坏了、丢了(非正常损失)
比如仓库进水、被偷。这部分税不能再抵了,跟着损失走。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东西发给员工或送礼了(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买的时候抵了,后来决定当福利发了,税得转出来。
借:应付职工薪酬 / 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改变用途去做免税/简易计税项目了
材料本来用于一般计税(抵扣了),后来拿去生产免税产品了。
借:生产成本 / 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 收到红字发票(退货/折让)
之前抵扣了,现在退货了,直接把转出的金额记贷方(或者借方红字),冲减即可。
借:应付账款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或贷方蓝字)
 贷:原材料 (红字)

两个容易算错的特殊点:
不动产改变用途(比如办公楼改职工宿舍): 不能按原税额转,得按净值算。
不得抵扣进项税 = 已抵扣进项税额 × 不动产净值率*
免税和应税混用分不清(比如公司水电费): 得按销售额比例算。
不得抵扣进项税 =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 × (免税销售额 ÷ 当期全部销售额)*

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福利、免税、非正常损失等不能抵扣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第六条(不动产改变用途按净值计算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兜底条款)
做完分录千万别忘了去填申报表!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13到23栏“进项税额转出额”对应填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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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借:其他收益—其他。
2020-06-28 15:35:20
你好,进项转出,是调增成本.
2022-01-18 11:43:29
同学 你好,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的做法如下: (1)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2022-03-04 16:59:01
借成本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22-01-07 09:27:33
学员你好,金额不大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金额大管理费用等改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2-11-27 2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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