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3-21 17:12

朋友您好,感谢 您的信任

西瓜很甜 追问

2026-03-21 17:18

老师,最终效果E公司持股A公司。如果目前的资金路径,是E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C自然人,可以吗?不通过B合伙企业。因为实质是C的股份转让,这种打款,会影响工商、税务的办理吗?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3-21 17:25

朋友您好,可以,但需区分转让标的。
1. 如果转让的是C在B合伙企业的份额,E直接付款给C,工商办理B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税务上C按财产转让所得缴20%个税,可以操作。

2. 如果转让的是某公司股权,付款给C则不合规,因C非某公司股东,无权收取股权转让款。此时应由B合伙企业收款,工商办理某公司股东变更,税务由B合伙企业层面处理。

3. 付款路径与工商、税务不匹配会导致税务无法完税、工商不予受理。

西瓜很甜 追问

2026-03-21 17:40

2-B合伙企业与C签订代收付协议,可以吗? 针对,税务由B合伙企业层面处理,这个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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