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5-10-02 12:34

朋友您好,感谢 您的信任

西瓜很甜 追问

2025-10-02 12:45

董老师,您好~想咨询下:集团总公司针对“从下属公司获得的税后分红”,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如果不构成集团,总公司“从下属公司获得的税后分红”,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吗?集团模式与普通的投资关系,税务处理上,主要有什么不同吗?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02 12:47

好的好的,我现在去看题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02 12:49

您好,集团总公司或普通公司从下属公司(都是中国居民企业)收到的税后分红(比如利润分红),只要是被投资公司直接分来的、投资是直接持股(不是炒股票)、且不是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到12个月的情况,这部分钱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按税法规定是​​免税收入,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如果被投资公司是境外企业、或者分红来自炒股票且持股不到12个月等特殊情况,那就要按规定交税;集团模式和普通投资关系在分红免税这个税务处理上没区别,主要区别在于集团企业可能涉及更多关联交易(比如内部买卖、资金拆借等),这些交易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能随便定价格避税),而普通投资关系如果没有其他业务往来,一般不涉及这些复杂情况。

西瓜很甜 追问

2025-10-02 13:04

老师,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那名称含有集团的那个公司,算独立企业法人吗?集团内部也是每个公司独立会计核算、独立纳税、独立出具财报?那合并报表,是针对集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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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1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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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9 11: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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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11: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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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6 18: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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