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B的子公司,A的主要业务是从B处进货销售,2018年年初A借给B 100万,A的账务处理是:借:其他应收款-B 100 贷:银行存款 100但是B不打算还给A这100万了,B让A每次进货的时候用这部分欠的钱抵货款。借:应付账款 40贷:其他应收款 40请问如果到了2018.12.30,A只进了40万的货,那么B就还欠A60万,如果B不还给A钱,是不是A要按利率计算利息来交企业所得税啊?如果不想交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年底的时候把其他应收转到预付账款么?借:预付账款-B 60贷:其他应收款-B 60这样可以么?

超超
于2018-06-21 14:03 发布 73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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