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人垫付押金的时候做这个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应付款 现金支付公司员工垫付的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 这样下来这个人名下不是多了这样一笔费用,这样的账务处理正确吗?如有误,请老师们指正!

JOJOZM
于2019-04-15 14:14 发布 250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04-15 14:51
你好,这样处理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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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一直挂着?付款做了凭证后,甲公司要计提工资的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然后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
2020-07-13 12:32:41
你好!没有发生原分录冲回来就可以
2019-09-19 16:24:34
你好!这个要看是谁找谁借钱了。
另外社保,也要看是先收到了钱再交社保局,还是先社保局扣了再收回来
2019-07-29 11:38:56
你好 是的 就是这样做分录
2019-06-13 19:19:52
您好,应收A公司的,做损失处理,应付A公司的做营业外收入处理;B公司的不需要处理
2020-04-28 22: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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