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公司在发工资的忘记扣回员工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就用银行发放了工资,而公司的住房公积金是好几个月才交一次的。那我在账务处理时,可不可以这样做: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 然后用现金收回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 在支付住房公积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住房公积 贷:银行存款

积极的小海豚
于2020-03-21 10:56 发布 3803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21 11:02
可以的,可以这样账务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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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一直挂着?付款做了凭证后,甲公司要计提工资的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然后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
2020-07-13 12:32:41
你好!没有发生原分录冲回来就可以
2019-09-19 16:24:34
你好!这个要看是谁找谁借钱了。
另外社保,也要看是先收到了钱再交社保局,还是先社保局扣了再收回来
2019-07-29 11:38:56
你好 是的 就是这样做分录
2019-06-13 19:19:52
您好,应收A公司的,做损失处理,应付A公司的做营业外收入处理;B公司的不需要处理
2020-04-28 22: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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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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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1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