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收款凭证怎么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符合文件条件的零星支出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这个是一个月内不超500就可以适用该条款对吗?
答: 你好,一个月一次都可以的。
老师,对于从事小额零星业务个人可以凭收款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入账,载明身份证号码等,那么在小店购买了一些辅料,低值易耗品,500元以下,对方不愿去税务局开票,这个收款收据能税前扣除吗?
答: 老师,根据中国税务部门的规定,小额便捷支付服务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入账的,但在使用这种凭证时,应该确保收款人与收款收据上载明的身份证号码相一致,确保鉴证的可行性,当销售的低值易耗品总额不超过500元时,可以使用小额便捷支付服务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入账,此时,收款收据上不需要开立发票。例如,如果某家商店购买了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它可以使用收款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入账,而无需开具发票。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中第九条中所说的内部凭证,是说500元以下的未取得发票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 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答: 同学你好 这个说的是零星支出 是小摊贩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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