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符合文件条件的零星支出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这个是一个月内不超500就可以适用该条款对吗?
蔡蔡
于2023-04-27 16:47 发布 1739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3-04-27 16:50
你好,一个月一次都可以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一个月一次都可以的。
2023-04-27 16:50:15

您好,都需要汇总的,只是用于非营改增项目的有可能不能抵扣进项税。
2018-05-21 09:40:20

你好你这个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销项税额,抵扣之后去交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你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那这个不会交税了,这个是不会重复交税,
2021-07-01 09:54:59

你好,是由项目所在地税局确定的
2017-10-08 10:12:30

同学你好
进项
借,原材料等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一进项
贷,银行存款等
销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一应增一销项
期末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一销项
贷,应交税费一应增一进项
贷,应交税费一应增一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一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2020-11-27 14: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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