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中第九条中所说的内部凭证,是说500元以下的未取得发票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 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欣欣子
于2022-03-17 14:32 发布 203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说的是零星支出
是小摊贩收的钱
2022-03-17 14:45:55

您好,上述所说收款凭证可以是收据。
在小摊贩那里采购东西,收据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主要信息即可。图片供参考。
2020-06-23 13:40:35

你好,选项A,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未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不得作为税务机关执法依据。选项C,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选项D,税务规范性文件可以使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等名称,但是不得称“条例”“实施细则”“通知”“批复”等。B是正确的
2020-11-27 13:52:37

同学们,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BCD
2024-03-09 20:07:21

你好,是的收据,起征点是300--500内,但是你要注意,是销售方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
2018-10-25 18: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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