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转让土地使权如何纳税?

2019-08-19 09: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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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转让土地使权如何纳税,本文没有给出具体案例,因为其中的计算比较简单,不需要过多的解释,有两类情况,时间节点为2016年4月30日,简易相关的两个文件大家都阅读一下。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权如何纳税

一是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是纳税人发生除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情形以外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一般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适用税率即11%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权如何纳税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转让,不可以直接和对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如果要改变土地用途也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

1.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

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

通过对营改增后相关政策的梳理,截止到目前,国家并未出台针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计算销售额能否扣除取得土地原价的相关规定。

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文也只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并未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扣除土地价款计算销售额。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权如何纳税由会计学堂整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按照简易计税法还是其他,时间点很重要,以上所参考的两个文件,大家可以找原文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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