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2019-08-19 10:3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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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最基本的就是会计处理,这不是很难,也不琐碎,税务处理也谈不上是难点,但是很琐碎,本文聊聊这个过程的个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处理。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一、股份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的规定,股份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如下:

(一)企业(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的股票(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1.企业(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

员工参加股票期权计划取得的所得,应按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授权日标的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

2. 企业(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

员工参加股权期权计划取得的所得,应按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作为员工行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

(二)员工从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取得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

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时,员工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股票增值权某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然后参照股票期权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个环节,授予日、可行权日、行权日和出售日,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者类似机构批准的日期,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以换取的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立即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将取得的相关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对于有等待期的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账务处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将取得的相关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日时根据行权情况,确定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应该按照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负债.

对于有等待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账务处理.在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在可行权日以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

三、股份支付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居民企业为其职工建立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在我国境外上市的居民企业和非上市公司,凡比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且在企业会计处理上,也按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的,其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集团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结算企业的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2.结算企业以集团内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3.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例题】A公司和B公司都属于甲企业集团内的子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30%的股权。A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该协议规定,2011年1月1日,B公司的100名销售人员必须为B公司服务3年,才能在期满时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A公司股票1000股。A公司股票在股份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估计为10元,股票面值为1元。

第1年有2名销售人员离开了B公司,预计3年中还将有8人离开。

【答案】A公司以其自身股票结算,经济利益则不会流出企业,其股份支付应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确认服务费用时贷记资本公积。另外,结算企业A公司是接受服务企业B公司的投资者,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第1年应确认的金额=(100-2-8)×1 000×10×1/3=300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0 000

二、接受服务企业的处理

1.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接受服务企业对股份支付没有结算义务的,相当于集团公司内企业间的一种无偿捐赠,应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例题】A公司和B公司都属于甲企业集团内的子公司。A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该协议规定,2011年1月1日,B公司的100名销售人员必须为B公司服务3年,才能在期满时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A公司股票1
000股。A公司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估计为10元,股票面值为1元。第1年有2名销售人员离开了B公司,预计3年中还将有8人离开。假定B公司没有结算义务。

【答案】第1年应确认的金额=(100-2-8)×1 000×10×1/3=300 000(元)

借:销售费用

3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0 000

2.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以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结算的,对于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的获得,企业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资金成本,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当期服务费用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由会计学堂整理,本文内容很多,但可以分开理解,不需要将各个点混在一起,阅读时可以做一下笔记,这有助于你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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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指按照股份制度对股份费用进行有效地登记和核算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一处理方法涉及到把股份用于支付,如支付现金,购买商品和服务,资助计划,补充资本等费用的报告和申报,记录以及其他财务处理相关的步骤。在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时,需注意股份规模、市场变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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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支付的账务处理: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推算的股份支付额作如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附服务年限条件或附非市场业绩条件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授予日,处理即可行政权的股份支付外,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无需进行账务处理,但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需按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处理。对吗

    授予日,除了可以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其他的都不做账务处理

  •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例如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 有没有企业将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修改为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的会计处理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根据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mof.gov.cn)),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准则。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一)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新旧衔接问题 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以及当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