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软件编程业务怎么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甲公司受托开发软件,如果所开发软件著作权属于甲公司的,甲公司应按销售软件产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如果所开发软件著作权、所有权归委托方的,甲公司应按提供软件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提供软件开发服务的税率是都是6%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三)项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资产管理软件,贵公司拥有版权,软件公司不属于向贵公司销售软件产品,而属于向贵公司提供软件开发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提供软件编程业务怎么缴纳增值税,有些是个人行为,这就不涉及增值税,就是企业经营软件服务的业务,是否缴纳增值税,也要看转让了著作所有权了没有,本文分析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