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业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其实就是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入账)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里,所以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建安企业财务核算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其他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建安企业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此问题你已经全部掌握了,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会计财务方面的疑问,不妨进入会计学堂多多跟我们专业老师交流交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