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的待认证进项税额该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认证后,其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进项票当月认证
借: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2、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案例分析】
某一般纳税人公司2016年12月份采购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但是暂时不想认证抵扣,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12月份购进时
借:原材料 100000元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7000元
贷:应付账款 117000元
(2)以后月份认证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元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7000元
看完了会计学堂给您整理的上述文章,对于应交税费的待认证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您现在掌握了吗?同时还有本文的案例分析,您可以反复阅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