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2019-05-05 10: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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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和销项税是会计经常需要接触的内容之一,有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这个是税局有相关的政策要求的,因此营改增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是比较重要的内容之一,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简单的解析一下,欢迎点击阅读!

营改增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例:某公司2016年6月共有三个项目,其中甲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乙项目和丙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购进1000万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其中用于丙项目的材料为400万元,用于甲项目和乙项目的原材料无法准确划分清楚。已知6月份甲项目取得收入400万元,乙项目取得收入600万元,丙项目取得收入500万元。(假设购进原材料进项税率17%,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11%,各项目取得的收入都是含税收入。)问:6月份该公司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万元呢?

错误算法一: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400×17%×400÷(400+600+500)=18.13万元。

错误算法二:首先把各项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甲项目六月不含税收入=400÷(1+3%)=388.35万元;乙项目六月不含税收入=600÷(1+11%)=540.54万元;丙项目六月不含税收入=500÷(1+11%)=450.45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400×17%×388.35÷(388.35+540.54+450.45)=19.15万元。

分析(懒人可以直接看最后结论):要正确理解上述公式,就要明确两点:首先,公式中分子分母究竟是含税销售额还是不含税销售额;其次,分母中的销售额是指企业当月所有的销售额还是仅指对应于不能划分的项目的销售额。

对于问题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规定,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从总局批复意思来看,对于免税项目收入是不得换算,另一层意思是,对于非免税的一般性收入,应当可以按不含税收入进行换算。

营改增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对于公式中的分子与分母应按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同时如果涉及的是免税收入,则对免税收入不需要换算不含税销售额。

对于问题二,国家税务总局并未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但是《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湘国税局函〔1997〕089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公式,其分子“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和“非应税项目营业额”以及分母中“当月全部销售额”中与分子相对应的销售额、营业额,均为纳税人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额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再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和剔减销项税额。

也就是说,公式中分母中的全部销售额仅是指对应于无法划分的免税和非应税项目销售额,而不包含能够划分进项税额所对应的销售额。

结论:所以,综合上述两个文件,对于开始时的案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400×17%×388.35÷(388.35+540.54)=28.43万元。

营改增后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规定?

《增值是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财税2016第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上文有一个案例,这个是有大部分人经常会犯的错误方法,以及正确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上文也简单介绍了,关于营增改之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上文也简单介绍了,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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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你好,你的疑问是什么呢?

  •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2×100/(1130/1.13+100)=1.09(万元),应纳税额=1130/1.13×13%-(12-1.09)=119.09(万元)。这个(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是不是写错了?只要乘以免征的?

    你好,没有写错啊 因为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和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都不能抵扣,所以都需要计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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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后购进办公用不动产是否能抵扣进项税额取决于当时的税收制度。根据《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对购买办公用不动产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但是具体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仔细分析。此外,关于购买办公用不动产的抵扣进项税额,还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了解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在减税降费的前提下取得最大的税收优惠。

  • 营改增后,哪些进项税不得抵扣?能具体说明吗

    您好,不能抵扣的情况 第一种情形: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境外B企业向其提供咨询服务,A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为B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6000元,但A企业不能够提供与该业务相关的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故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或相关科目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第二种情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 例: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购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进项税额17000万元,该批材料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老建筑项目,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直接计入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或相关科目 117000   贷:银行存款 或相关科目 117000 第三种情形: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免征增值税是指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如: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等。 第四种情形: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集体福利是指纳税人为内部职工提供的各种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等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 第五种情形: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个人消费是指纳税人内部职工个人消费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等所发生的费用。如:交际应酬消费、职工个人的车辆加油费等。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上述第二至五种情形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若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同时用于正常缴纳增值税项目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第六种情形: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该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因管理不善霉烂变质材料一批,该批材料购买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进项税额17000万元,该笔进项税额已抵扣。假设无相关责任人赔偿,则,该批材料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故该笔进项税额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17000   贷:原材料 或相关科目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 借:管理费用 117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117000 第七种情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在产品、产成品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在产品、产成品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该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第八种情形: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不动产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该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上述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第九种情形: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不动产在建工程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不动产在建工程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该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第十种情形: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 旅客运输服务是指客运服务,包括通过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为旅客个人提供的客运服务。纳税人取得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职工报销差旅费,其中报销交通费用(飞机票)111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元,进项税额1100元。则,该笔旅客运输对应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故该笔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相关损益类科目,不得抵扣。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或相关科目 11100   贷:其他应收款—XX 11100 第十一种情形:购进的贷款服务。 贷款服务是指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如: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纳税人取得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第十二种情形:购进的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是指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纳税人取得的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第十三种情形: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纳税人取得的居民日常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第十四种情形:购进的娱乐服务。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纳税人取得的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我们是外贸公司,之前房租和维修费,服务费之类的进项税现在税务要求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给了一个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这个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 应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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