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与劳务派遣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18-05-22 14:1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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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建筑劳务与劳务派遣的账务处理怎么做的有关问题,收到的劳务费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来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处理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说明,欢迎阅读。

建筑劳务与劳务派遣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建筑劳务与劳务派遣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等(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5、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计税基数为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是劳务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6、支付劳务公司人员的工资和费用等

借:管理费用—工资/办公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建筑劳务与劳务派遣的账务处理

劳务派遣与建安劳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务派遣

根据财税[2003]16号文,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建安劳务

根据国税函[2006]493号文,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劳务与劳务派遣的账务处理怎么做的全部内容了,劳务派遣与建安劳务的区别是什么?若仍有不懂得地方,可点击窗口与答疑老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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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样的 劳务派遣是差额计税 建筑,劳务是简易计税。

  • 有清楚建筑劳务,劳务派遣公司的账务处理老师吗,关于社保和支付劳务费的处理,应该怎么做

    1、计提发生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3、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5、交保险和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单位应承担的保险费 其他应付款-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6、给雇员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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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建筑劳务从性质上看是一个中介服务,但其服务对象是劳务工人和用人单位,因为是建筑劳务分包,故其所从事的活动也属建筑范畴,从法律角度上讲,一个大的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单位是是属于施工方的范畴,是项目中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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