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数据 《众民保·百万医疗险2025vs肾功能不全(CKD 3期(eGFR 30-59)):能承保的3个必备条件》——标题里的“vs”不是对比,是应对 肾功能不全3期,eGFR在30-59之间,属于中期肾病,投保常规百万医疗险通常直接拒保 众民保·百万医疗险2025由众安在线财险承保,打出的牌是“符合条件带病可投”,无职业限制 条款里没有健康告知问卷,但承保不等于全赔,有3个硬核条件必须从免责条款和产品设计中抠出来
核心逻辑:产品未设智能核保,未问询CKD 3期,所以投保环节不卡病史 但条款第17条免责项锁死——保单约定的既往症不赔 肾功能不全3期即属既往症,相关医疗费免责,其他新发疾病照常承保
条件一:eGFR数值必须锁死在30-59区间,且投保时处于稳定期 条款未要求提供体检报告,但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调取就诊记录 如果eGFR历史记录波动进入4期(eGFR<30),则属于等待期前已存在的终末期肾病前兆,可能被整体列为拒赔理由 依据是第9条免责——“未经医生建议自行治疗”,但这里风险点在倒查病历 所以,投保前6个月内至少有一次血检记录,eGFR最小值≥30,才踩稳承保线
条件二:接受“既往症及并发症免责”的落地范围 看这里(插入图1核心保障):一般医疗保额300万,社保内外各1万免赔额,报销比例80% 但一旦肾衰竭发展至尿毒症透析,或者因高血压、糖尿病引发的肾病,费用走社保后,这部分不触发赔付 具体不赔内容写在条款第17、20条:慢性肾衰竭透析、肾脏移植、人工肾材料费——全部不赔 特定药品含尿毒症用药,但适应症若标注“用于本品投保后首次确诊的疾病”,既往症用药直接拒付 所以,承保的是“肾病无关的住院”,如意外骨折、其他器官癌症 这个条件就是:用保费换非肾病保障,预期理赔率约下降30%
再看图2其他保障,质子重离子、外购药械宝额300万,0免赔,报销50-80% 但对CKD 3期用户,核心风险——肾移植或长期透析用外购药,因属于既往症免责链,理赔概率为零 救护车费用1000元,0免赔,但如果呼叫原因记录为“慢性肾衰竭急性发作”,同样拒付 所以条件二实操是:签字同意既往症除外责任,并理解赔付边界仅限非关联疾病
条件三:年龄与职业无门槛,但等待期30天是个坎 看图3投保规则——投保年龄30天-105岁,无职业限制,等待期30天,保障期1年,不保证续保 CKD 3期患者通常年龄偏大,45岁以上占比72%,正好落入等待期后疾病高发段 条款第1、2条免责规定,等待期内确诊的疾病不赔;而且,如果等待期内出现肾病恶化至4期或5期,视为等待期前既往症的延续,续保时可能被重新核保或做出除外决定 不保证续保意味着,2025年投保后,2026年若产品停售或因理赔记录拒续保,承保即中断 所以,条件三是:在30天等待期内保持肾病稳定,无住院;同时,接受1年期合同,无续保承诺
这三个条件本质是风险自留协议——保险公司用忽略核保换取保费,用户用放弃肾病赔付换取其他疾病保障 现在拆解一个2024年在售的单次赔付重疾险,关联逻辑是:肾功能不全3期买众民保保住院医疗,但肾病进展为终末期时,重疾险的给付型赔偿将覆盖收入损失及非医疗开支 选的产品是达尔文8号,单次赔付重疾险,在2024年Q3仍开放投保
等待期:90天 条款原句:“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零时起90日内(含第90日)为等待期 ”意外伤害无等待期,非意外疾病出险退保费 对比行业平均值,线上重疾险等待期90天占比82%,所以达尔文8号卡在标准线
重疾赔付次数:1次,基本保额 60周岁前首次确诊额外给付80%保额,即买50万赔90万 60岁后赔50万 28种统一定义的高发重疾占了理赔的95%,剩下152种罕见病是精算尾数,一辈子几乎碰不到 1次赔付覆盖率93%,但癌症复发转移动机不足
轻中症赔付比例是否占用主险保额:不占用 中症赔60%(30万),轻症赔30%(15万),属于额外给付 现金价值表显示,赔完轻症保额50万不减,主险现金价值继续累积 行业平均水平中症约50%,这里多10个百分点
高发轻症覆盖率: 28种统一定义轻症全覆盖 重点看两个:冠状动脉介入术——条款明确“为治疗冠状动脉狭窄而执行的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激光成形术、支架植入术”,不开胸赔15万,覆盖率100% 轻度脑中风——要求“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一肢肌力Ⅲ级或以下却未达到重疾标准”,覆盖但条件偏严,一些产品放宽到肌力Ⅱ级,检出后赔偿时效延长
三同条款:有 条款原文:“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给付保险金 ”也就是说,一次心梗做了支架又触发脑血管介入,只赔一次轻症 行业高端线是三同不限,达尔文8号留了限制
癌症二次赔:可选附加 间隔期3年,理赔条件覆盖新发、复发、转移、持续存在,要求仍处于恶性肿瘤状态 条款措辞:“若被保险人自首次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满3年后,再次确诊恶性肿瘤,我们给付恶性肿瘤二次保险金 ”对比行业标准间隔期5年,3年是短间隔,但持续状态需有病理报告或影像学证据,纯肿瘤标志物升高不赔
保费测算:30岁女性,投保50万保额,附带癌症二次赔,30年缴费 年保费5560元,总保费166800元 现金价值表:第11年累计保费61160元,现价值约14000元;第20年现价值58000元,仍低于已交保费116000元;第40年现价值118000元,终于超过总保费;直到满期105岁现价值归零 回本点在第38年左右,资金成本高昂
现在搬两个理赔条款原文并翻译:冠状动脉搭桥术——条款定义“确因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搭桥术,且必须切开心包” 翻译:心梗放支架、药物治疗都不赔,必须开胸看到心脏外膜被切开,才触发重疾理赔 这导致临床90%的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走轻症赔付通道 严重慢性肾衰竭——条款定义“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慢性肾脏病5期,且经过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已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 eGFR<15且透析满90天,每两周5次血透记录,病历缺一次透析,理赔就卡住 翻译:从CKD 3期进展到5期,平均速度是eGFR每年下降1-4单位,一旦触发理赔条件,说明肾脏已报废,之前众民保报销了非肾病住院,但这里的50万给付直接打款,用于替代收入
数据带回开头:CKD 3期患者的众民保承保路径,配套重疾险的终末期覆盖,形成产品组合 数字显示,承保条件不是福利,是条款切割后的概率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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