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会计处理要点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分配方法——按实际利率法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租赁内含利率
会计处理:
按收到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融资租赁的特征是什么?
1、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设备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会计处理要点有哪些?通过以上内容的阐述,小编老师认为学员们对于融资租赁中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做法有了一个大致上的理解,在财务处理过程中学员们只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形来设置会计科目入账即可。如果你们还想学习关于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的课程知识,不妨来关注本网站试试,因为你们在这里可以自行免费搜索到很多与之相关的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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