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定价如何准备同期资料
一、准备要求
时间节点: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完成同期资料的准备,并保存长达10年。对于2008年及之前的纳税年度,截止日期延至2009年12月31日。
签字与盖章:提供的同期资料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信息来源注明:引用的信息资料需注明来源,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语言要求: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如果原始资料为外文,需附带中文副本,以便税务机关查阅和理解。
二、提交期限
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完成准备,并视税务机关要求,在提出要求后的20天内提供转让定价的同期资料。
成本分摊协议同期资料: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不论是否采用预约定价安排,都应在次年6月2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关联方交易是什么?
关联方交易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及他们的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
关联方交易根据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权益影响的大小可分为轻微关联交易、普通关联交易、重要管理交易;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企业与关键人员之间的交易等;根据交易的计价原则可分为市场价交易、协议价交易、优惠价交易;根据交易是否合法可分为合法交易和非法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如何准备同期资料?通过上文小编老师罗列的相关财务资料的学习,相信学员们已经对此关联交易中涉及到定价同期资料的准备和提交要求都是有所掌握的。本质上来,针对关联交易中各种事项的要求都是会受到税务机关部门的重点监控的,因为关联交易的事项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执行,可能会影响到其税务方面的。如果你们对此说法还有其他的见解,那么不妨来这里找会计老师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