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包括哪些?

2023-03-06 20:38 来源:网友分享
408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比较法、收益法、市场法、历史成本法、折旧法等,不同资产有不同的评估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比较法、盈利法、历史成本法、折旧法以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预测方法等进行评估。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包括哪些?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很多种,主要有现行价格法、收益法、市场法、历史成本法、比较法、折旧法等。

1、现行价格法:这种方法最主要的依据是以某种估算方法以现行价格概括评估被评估资产的总价值,该方法广泛用于投资者投资于股票市场或固定收益投资的资产的评估。

2、收益法:这种方法关注的是大致的投资投资收益,不考虑资产本身的价值,而是以资产投资收益率及其久期等为其评估依据,该方法更加适用于企业股票投资、产权投资和实物投资等资产的评估。

3、市场法:这种方法是以市场报价为依据,不考虑其他的投资回报,而以交易价格或相关价格作为评估依据,主要用于金融期权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的评估。

4、历史成本法:这种方法不考虑市场价格,而是以资产获得时的历史成本为评估基础,其报酬主要来源于历史成本所反映的经济效益,适用于有形资产、投资收益权等资产的评估。

5、比较法:这种方法以同类或与某一类资产相似的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无形资产、商誉、著名商标等资产的评估。

6、折旧法:这种方法将有形资产历史成本折为一定程度的价值,因而最常用于评估有形资产,比如存货、厂房、机器设备的评估,旨在分析资产使用寿命,确定折旧年限,从而获得资产的折旧价值。

拓展知识:

由于资产的变动性,评估方法的选择非常重要,所以,评估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多种评估方法,以确定准确的资产价值。主要归纳为:比较法、盈利法、历史成本法、折旧法以及适用于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预测方法。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计算机辅助评估技术,数字化资产价值管理系统,以及结构性分析等等。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收益分成率有哪些具体的确定方法?

    你好,边际分析法和约当投资分成法。利润分成率是评估无形资产收益的一种方法,利润分成率的确定是以无形资产带来的追加利润在利润总额中的比重为基础的,俗称“抽头”其公式为: 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购买方约当投资量%2B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 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Σ无形资产使用後新增利润现值/Σ无形资产使用後利润总额现值之和。

  •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收益分成率有哪些具体的确定方法

    利润分成率是评估无形资产收益的一种方法,利润分成率的确定是以无形资产带来的追加利润在利润总额中的比重为基础的,俗称“抽头”其公式为: 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购买方约当投资量%2B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 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Σ无形资产使用後新增利润现值/Σ无形资产使用後利润总额现值之和。

  •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

    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市场价值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收益法。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代理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这种方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   成本法。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 无形资产包括哪些?

    你好,无形资产包括: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 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包括哪些呢

    1.资产评估报告书封面基本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的基本内容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