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申请条件

2025-12-01 13: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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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条例规定,对于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或者资金紧张等情形时,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部门申请减免申报的。只不过对于这个困难减免申请条件的判断则是需要根据税务机关部门的审核之后才可以的,不可以自行判断自行减免处理的。关于企业土地增值税困难申请的相关知识都在下述文章中,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除第六条明确规定的免税土地外,若企业因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等特殊原因导致缴纳土地使用税存在实际困难,可申请定期减免。此类困难需以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现金流断裂等客观事实为依据,而非主观意愿。

审核与批准流程企业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提交减免申请,并附财务报告、纳税记录等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审核后,认为符合减免条件的,将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未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核或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企业不得自行减免。

第六条规定的免税土地类型(不可申请减免的例外情形)若企业土地属于以下类型,则直接免缴土地使用税,无需申请减免: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

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或改造的废弃土地(免缴5-10年);

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

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申请条件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计征,大城市的定额税率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的定额税率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的定额税率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定额税率为0.6元至12元。

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第五条的内容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整体上来说,学员们读完上文引用相关政策知识学习后,对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情形以及条件应该有所认知的,在这里小编老师就不再过多阐述的。同时,在本网站上关于土地增值税减免申请流程方面知识还有很多的,如果你们还想学习更多与之相关的财务课程知识,那么不妨来这里试试,会有不少专业的财务会计老师免费为你们指导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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