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与效力等级是什么?

2023-03-01 22:0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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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地方性组织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效力等级从法律级别最高、依次降低至法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性规章,用于补充国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不足之处。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与效力等级是什么?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包括:各地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地方性组织,这些机关都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主要包括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其中,法律的效力等级最高,法令的效力等级其次,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位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之间,地方性法规有行政法规之上,地方性规章排在所有法规之下,其有效性受到最多限制。

拓展知识:地方性法规是指由各地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地方性组织制定的法律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其适用范围主要限定在本行政区划内,可以用来补充适用于本地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不足之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延伸和补充。因此,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是由国家重要的行政功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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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制定机关裁决,请问为什么地方性法规,规章会由同一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不是由地方人大制定的吗?规章不是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吗?不应该是同一机关吧?

    你好,地方性法规,规章不是由同一机关制定的。

  • 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不是说新法优于旧法吗,为什么这句话还是对的啊

    因为不仅新法优于旧法 还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所以你这个例子,两条原则相互冲突,要裁决

  • 请问下老师我们的权力效力级别是怎么规定的?是法律-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吗?请问下这些是什么部门制定的,请老师解析作出谢谢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 2、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5、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6、自治法规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7、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 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8、国际条约与协定 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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