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怎么处理?
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0]5号),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尚未交付使用,则应冲减设备的成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在建工程".
2.如果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使用,则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折旧,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另外,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使用,但税务机关跨年度退还增值税款的,企业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固定资产处置减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如:企业处理未曾抵扣进项税额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处理净值额10300元.税法规定是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可以享受减按2%征收的优惠政策.
计提:
借:货币资金 10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
贷:应交税费 300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税费科目就是: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减征:
借:应交税费 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税费科目就是: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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