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

2019-01-28 16:0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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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对外资企业给与了很多的优惠,时间过去了那么多年,现在的外资公司在注册资本认缴的时候也是与本土的公司存在着差异的.很多人引进了外资,但是不知道注册资本应该如何认缴.本文江介绍一下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

答:(1)公司法218条确立了公司法和三资企业法之间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但是《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是国务院根据《外资企业法》制定的行政法规,其与《公司法》的关系不是特别法和一般法,而是效力位阶不同的法律文件,二者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法律的规定.

(2)05年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期缴纳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即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年内缴纳完毕.

(3)06年《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是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但是可操作性更强.而且发文单位中工商总局、商务局和外汇局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主要监管部门,该意见沿袭了法律、行政法规对于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分期缴纳年限的规定,对这一事项进一步确定.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

外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2014年6月24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了《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外资公司注册的审核事项作出重大改革,包括取消外资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允许投资者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取消一般行业外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2010年,外资公司市开始尝试改革商事登记制度;2013年9月,自贸区挂牌后率先开始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制;2014年2月27日,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在全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改革方向;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最终将注册资本认缴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但其适用范围仍仅限于内资企业.《通知》的出台将注册认缴制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外资公司,是我国进一步改革企业监管制度,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取消外资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根据此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分别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0%.《通知》取消了前述规定和限制,意味着投资人设立外资公司时无需强制性缴资.

允许投资者自主约定出资额、出资期限和金额.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和合资各方可自行决定出资额和各期出资的进度和金额,有利于投资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灵活约定,从而降低整体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此前的规定,外商独资企业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中外合资企业起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清,对于一些投资或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能造成资本闲置.

取消一般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即除了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专门要求的特别行业外,从事一般行业的外资公司,其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额度要求,由投资人自行决定.但是,《通知》明确规定就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仍需符合《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及其他现行有效规定.也就是说,外资公司仍应根据审批机关批准的投资总额,拟举借的外债额度,融资机构对注册资本的要求等事项,综合确定注册资本金额,不能一味追求企业设立的便利化,而忽视了企业设立的目的、作用及融资方式.

以上详细讲解了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也介绍了外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如果你是一位外资公司的会计,你的公司正在积极注册申请,那么一定要明白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和认缴的政策.本文的介绍如果不能让你完全搞明白操作方法,最好是咨询一下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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