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银行票据理财?

2019-01-28 00:45 来源:网友分享
1884
一个体系内都需要程序化,比如办个证就需要哪些资料,走那几个流程,有这样的规则后,办理起来就不至于有什么漏洞,关于什么是银行票据理财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在本篇文章中已经为您详细解答,请阅读下文.

什么是银行票据理财?

商业银行将已贴现的各类票据,以约定的利率转让给基金、信托中介,信托中介经过包装设计后,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购买了票据理财产品,就成了理财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时获得相应的理财收益.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各类票据的理财产品.

目前,银行设计的人民币票据型理财产品一般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是投资于商业汇票;另一类是直接投资货币市场上的各类票据,如短期国债和央行票据.

票据理财主要特点是:

第一,票据资产转售无须征得承兑人同意,简化打包过程.

第二,票据理财产品无需信用增级,为资本节约型产品.

第三,票据理财产品不受贷款额度限制,可以实现真实销售.

第四,票据理财产品的实质仍为银行信用,需要体现承兑银行的风险溢价收益.

什么是银行票据理财?

银行汇票和银行汇票存款有什么区别?

答:1、银行汇票存款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用途不同.银行汇票是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存款是汇款单位即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

3、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什么是银行票据理财由会计学堂整理,取得银行汇票是需要一定的方式存入银行的,这结算程序,其实好理解,有问题请咨询老师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企业用闲置资金购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计入什么科目?依据是什么? 企业用闲置资金购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计入什么科目?依据是企业用闲置资金购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计入什么科目?依据是什么?

    企业用闲置资金购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理财产品 贷:银行存款 属于随时可以变现的其他货币资金

  • 企业用闲置资金购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计入什么科目?依据是什么?

    1. 保本并且收益固定,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且管理层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1年内到期的,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则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定义(以固定金额收回),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核算) 2. 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计量,也可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如果1年内到期的,在报表中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该理财产品在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应按如下处理 1)选择分拆,将主合同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 2)如果不分拆,则整体指定为以公允计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 3. 保本但收益浮动,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计量,也可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如果1年内到期的,在报表中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浮动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这种理财产品是在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

  • 老师,拿着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分录为什么不是 借:库存现金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XX公司而是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XX公司

    您好 银行贴现 银行不会给现金的啊 都是给的银行存款

  • 赎回理财是什么?银行收赎回理财,银收凭证怎么做?

    你好!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等 财务费用。

  • 什么票据是无效又是什么票据银行不受理,分不清这二都的概念

    票据无效的情形: (1)根据《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大、小写未同时记载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2)根据《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规定,票据未记载或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的,票据无效。 (3)根据《票据法》第9条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更改的(包括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票据无效。 (4)根据《票据法》第109条、《支付结算办法》第9条规定,使用非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的,票据无效。如企业单位自行印制并使用票据的,票据无效。 (5)根据《票据法》第17条规定,超过了票据权利时效的,票据无效。 (6)根据《票据法》第7条、《支付结算办法》第24条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如单位出票人签章仅有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名章,或者单位印章非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无效。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