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怎么缴纳?

2019-01-02 23:47 来源:网友分享
8694
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怎么缴纳?在对不动产租赁产生了收益之后,每个月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其中增值税是不可少.很多人对于不动产租赁中的增值税的处理并不懂得,又担心自己处理不好而造成各种的麻烦.关于上述问题,会计学堂小编为您在下文中详细解答.

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怎么缴纳?

1、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的缴纳

(1)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的缴纳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增值税的缴纳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个体户出租住房,增值税的缴纳

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缴纳

(1)出租住房: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2)出租非住房: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纳税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怎么缴纳?

营改增后不动产租赁服务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最后四个行业全面推开.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针对建筑、房地产、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等行业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业务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怎么缴纳的内容是比较简单,但如果没有处理过这些方面的内容,担心自己处理不好的话,建议你可以在会计学堂里直接在线咨询老师,与老师一对一的进行详细的讲解.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