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如何在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举例说明:今年你的收入为100万,广告费为10万,利润为20万吧.那么你今年广告费超过标准8万,应缴企业所得税=(20+8)*33%=9.24
假如明年你的收入为100万,广告费为1万,利润仍为20万.那么你广告费准予扣除标准为2万,但你只发生了1万,好,就可用上年结转下来的8万中的1万来补足.
应缴企业所得税=(20-1)*33%=6.27
假如后年你的情况依然同上一年的话("明年")计算结果也是一样(同"明年"的结果)
这样可以延续5年.
也就是说"广告费超出部分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是指的这个意思.那么你前面的两个疑问也就好懂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企业所得税法是将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是捆绑在一起的.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情况下,只要总额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广告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广告费如何在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上文小编就先简单介绍到这,更多广告费的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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