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不动产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会计分录: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结转: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缴纳: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购入不动产材料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造不动产,购入基建材料依法取得专票所涉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所涉进项税额可分两年进行抵扣,首年抵扣进项税额全额的60%,次年可抵扣余下的40%.
建造不动产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分录.我们知道,通过"工程物资"这个科目进行计算.本篇内容会计学堂小编就给大家解答介绍完毕了,希望以上内容对你们解答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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